回眸30年来的历程,国有企业的改造可谓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而最令我们感兴趣的是这个庞大的工程如何开始、如何实施以及如何收场的。在中国30年的经济改革中,国企改革集中了比任何其他改革都多得多的经济学家的智慧,但它无疑也比其他改革更消耗、更具争议性甚至更危险。今天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去定义这样的改革,也难以用最简单的方式去评价它。什么是它取得成功或者遭遇失败的标准?这些问题今天我们仍然不容易回答。但有一点也许是肯定的,30年之后,这场企业改革终于卸下了背在政府肩膀上的沉重负担,而接起它们的,是整个社会的力量和企业家精神。这无疑就是一场“光荣革命”。
让我们寻找这场光荣革命被唤起的线索吧。在1976年“文革”宣告结束之后,国有企业正处于人心涣散、管理混乱的局面。据章迪诚提供的资料,尽管1978年国家基本建设有雄心勃勃的计划并且拨款较上年增加了40%,但全国三分之一国企的生产秩序却依旧不正常。其中,全国重点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中的30项主要质量指标中,有13项低于历史最好水平;38项主要消耗指标中的21项没有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国营工业企业每百元工业产值提供的利润比历史最好水平低三分之一;独立核算的国营工业企业亏损面达到24.3%,亏损额达37.5亿元。
面对这种形势,刚刚摆脱“两个凡是”思想束缚的中央政府迅速采取了应对措施。1978年7月至9月间,在国务院召开的务虚会上,时任副总理的李先念提出实现专业化、发展合同制和贯彻执行按劳分配原则,赋予企业必要的独立地位,让企业根据所需,主动地履行经济核算,增收减支。这个讲话代表的显然是一个压抑许久的思想。它开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先声,使得“扩大企业自主权”成为国企改革的一个历史起点。
于是,在1978年10月,四川省选择6家地方性国营工业企业实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这6家试点企业分别是:重庆钢铁公司、成都无缝钢管厂、宁江机械厂、四川化工厂、新都县氮肥厂和南充钢厂。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年终完成计划指标之外,一是允许企业提留少量利润,二是给职工发放少量奖金。以今天的眼光看来,这一改革的分量实在微不足道,但在当时无疑是一次“破冰”之旅。
四川企业试点的成功,为政府开启全局国企改革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总结了四川省国企改革试点的经验,并将其上升到政策层面,指出应该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领导地下放原先过于集中的权力,赋予地方和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强调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的作用,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充分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在之后的1979年4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李先念又作了《关于国民经济调整问题》的讲话,提出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其中“调整”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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